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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与血字共舞的疯子

第六章 与血字共舞的疯子

“把风衣穿好。”

“啊,不想穿啊。这玩意是标配吗?”

“这可是我的标志,这个风衣就像夏洛克.福尔摩斯本人一样具有发言权哦。”

“喔,我介绍一下,这个风衣就是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侦探哦,现在挂在我身上不想动了。”

“闭嘴!”

说着,福尔摩斯把我的手杖给扔了过来。

“哇不带动手的。”

“再嘴贫就砸你左肩上了。”

“行行行,我穿行了吧。”

说着,我套上了福尔摩斯平时出门一定要穿,并且护理得很好的黑色风衣,而后伸展了下身体。

“感觉有点小,没办法很好地运动。”

“省省吧你又不需要真的去做什么调查,只是装装样子,伤口没问题吧?”

“感觉还行,只要天气不再继续恶劣下去,基本的动作还是可以的。”

“那,就麻烦你了。”

足以遮住福尔摩斯膝盖的黑色风衣,穿在我身上只是堪堪垂到腰间,甚至只能当作一个合身的外套来穿。

当然,对于一个身材健壮的退伍陆军而言,这个风衣实在太紧了一些。

“哇,讲真,我能不能不穿?感觉如果等会出太阳要热死。”

“出太阳的话就给我脱掉,除此之外不要让它离身,最好不要弄脏。”

“哇!对一个大老粗而言这个要求有点太高了吧!”

“不服憋着。”

福尔摩斯再次确认了一遍我的着装,就像帮许久不出门的儿子挑选衣服的母亲一般,仔仔细细地将我的着装扫了一遍之后,才点了点头。

“出发吧!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哇要不要这么入戏,现在我们还在公寓里吧。”

“这是演员的基本素养。”

“行行行,你开心就好,海伦.华生。”

装模作样地演着戏,我再次整理了一下风衣的领口和皱褶,拿起放在门边的手杖,径直走下楼,坐到等候已久的苏格兰场马车上。

“等候已久了,福尔摩斯先生,叫你夏洛克应该不介意吧?”

“没问题,嗯,那个.......雷斯垂德警探......”

“好的夏洛克。”

“哇你这个人,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诶,不行不行这样看上去就好像你赢了,还是叫我福尔摩斯好了。”

马车车厢之中,我和雷斯垂德正在上演蹩脚的预演。

虽然不知道福尔摩斯和雷斯垂德平时的关系如何,但我可以肯定,他们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么欢脱。

“不不不,英国绅士,言出必行,你说没问题的。”

“抱歉哦,我并不是绅士,此外我根本不记得和你有这么熟的啊。”

“少废话,福尔摩斯先前可是在媒体面前大刺刺地打了苏格兰场的脸好吗?”

“哇所以说为什么要找我?”

“因为你是福尔摩斯啊,没毛病。”

“我........”

扮演福尔摩斯还不到一个小时,我就已经有回撤贝克街在沙发上睡觉的念头了。

看着眼前的雷斯垂德一幅大仇得报的畅快表情,我忍不住就想一拳砸在那张臭屁的脸上,然而想了想现在自己正坐在苏格兰场的马车,也就是俗称的警车上,还是悻悻地放弃了这个念头。

福尔摩斯啊福尔摩斯,你究竟是干了什么才能让苏格兰场这么恨你的?

说起来即使是和福尔摩斯合租了那么久,我对她也是知之甚少,虽然说每天大部分时间我都有和她聊天解闷,但她很少提及自己的事情,如果不是她亲自提出,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工作是侦探。

“那个。”

马车在雾气缭绕的伦敦街道上穿梭,模糊的景色与阴沉的天空压抑得人说不出话,我忍不住打破这个气氛,向雷斯垂德搭话。

“干吗?”

“福尔摩斯在你的印象之中,算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呢?”

蹩脚的预演已经结束,在马车抵达德雷伯府之前,我的身份依旧是约翰.H.华生。

我回想起昨晚福尔摩斯兴奋与癫狂并重的表情与话语,比起平日里懒懒散散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隔三差五就和我斗嘴的福尔摩斯,那样的她对我而言,过于神秘而新奇。

本着一丝兴趣,我向应该是和福尔摩斯打了很久交道的雷斯垂德打听起她的事情。

“怪胎。”

得到的,却是这样一句毫不留情的评价。

“这样说也有点太过火了吧。”

雷斯垂德以极其严肃的表情打断了我为福尔摩斯做的辩解。

“听着,如果你因为外表就产生了她只是个小女孩的错觉,那你一定会后悔的。”

“为什么这么说?”

“她自称用观察就能得知一个人的过去、职业、习惯,你知道她见到我时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喂喂.......”

“就像亲眼所见到一样,她劈头盖脸就把我昨日干的一切有些难以启齿的事情拿出来嘲讽我,我承认在探案方面,福尔摩斯或许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和思路,但是我不认可。”

雷斯垂德深吸一口气,就像是要把心中的怨气给吐干净一般,像连珠炮一样像我倾吐着对福尔摩斯的不满。

“苏格兰场的警察辛辛苦苦侦查得到的东西,她可以在几小时内得到,是,没错,我承认确实是我们技不如人。但她也未免太过放肆,在前几个月中的案件中,仅仅是因为送去的资料没有用,她连看都没看,就直接将其撕碎。”

雷斯垂德脸上布满了阴霾,他本人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把头转向窗口,望向外面朦胧的雾中伦敦。

“那是苏格兰场的大家赶了几个通宵,花了好几个星期整理总结出来的资料,因为非常紧急,所以连备份都没有,直接就拿了原稿过去。”

“当你的心血被别人不屑一顾,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撕碎,我觉得即使对方是非常有才能的人,我也会依旧认为她是个怪胎。”

马鞭重重地挥下,刺激着车马加快了脚步,晃动的车厢中,却是别样的寂静。

“或许吧。”

我回想起在贝克街221-B中,那个有些任性和大小姐脾性,喜欢使唤人,懒懒散散的福尔摩斯,实在无法将她的形象与雷斯垂德描述中的那个一言不合就撕资料的福尔摩斯重合在一起。

“虽然她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吧,但我”

“如果你是福尔摩斯,或许会少很多事情。”

“诶?”

“至少我不用担心自己以前干的蠢事会被你一句话曝光。”

“那可真是抬举。”

我耸了耸肩,正是因为和福尔摩斯相处久了,才深刻地体会到她的观察力有多可怕。

加之雷斯垂德刚才的叙述,我反正自认连照猫画虎,做点表面工夫都苦手。

“拥有这样的才能,有时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如果你真的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话,虽然你没有什么过高的才能,但或许我和你也能成为朋友。”

“但就苏格兰场而言,他们需要的是能破案的警探而非一个处事圆滑的人。”

“所以说格雷森老头子一直都想把福尔摩斯拉进苏格兰场,如果有她在的话,伦敦或许就是一片祥和之地而非一个犯罪的温床。”

“可惜没有如果。”

“是啊,我们到了,下去吧,福尔摩斯先生。”

德雷伯伯爵在伦敦城内拥有一套别墅,诚如斯蒂芬.德雷伯拥有的爵位一样,这栋充满了高贵而不可侵犯的气息。

“啊,贵族大人哟,我还记得昨天伯爵那几百镑出手都毫不在乎的样子。”

“德雷伯在伦敦拥有几家工厂,比起那些高昂的利润,几百几千镑根本就是个小事。”

“啊,以前不是说贵族大人们都特别瞧不起工厂这一块吗?”

“时代变了,以后爵位之类的东西怕不是都要没落,转而变成有钱即是一切的时代。”

“哈哈,反正和我们无关嘛。”

一边和雷斯垂德闲聊,我们一边走进这间别墅之中。

客厅之中,仆人们已经倒好了待客的茶,而宅邸的主人,斯蒂芬.德雷伯伯爵,正看着手中的报纸,好像对我们的到来表示视而不见。

无意间,我瞥到待客用的茶只有一杯,然而在室内就能很清楚地看到,我是和雷斯垂德一起进来的。

回想起昨天在现场时格雷森的话,这个老头还真是对苏格兰场有很大的意见。

“我说过我不相信,也不欢迎苏格兰场的人。”

“德雷伯先生,我已经解释过了,苏格兰场是绝对公平公正,依照法律来进行办案的,并不存在包庇的现象。”

“哼,这只是你们的一面之词罢了,相比起你们,我认为站在你身旁的福尔摩斯先生更令人放心。”

场面一度变得十分尴尬。

我,准确而言是福尔摩斯让我带着雷斯垂德来的,但很明显,斯蒂芬老头对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并不感冒。

“嘛,也不能这么说,雷斯垂德警探的能力是我认可的,所以我才把他带到这里。”

我拉着脸色已经有些阴沉的雷斯垂德坐下,将茶推到他的面前,把话题给强行扯开。

“那么,能否仔细说说,关于所谓的,发现尸体之时正是伊诺克先生离家之时的事情?”

“我能做担保,并且这个宅邸的所有仆人都能做担保,我当时正和要出门的伊诺克道过早安。”

“当时的时间是?”

“向上帝起誓,我亲眼看到挂钟显示的是七点。”

“这个挂钟没有问题吗?类似于被人调过,或者走的有点不准?”

“毫无问题。在事件发生的那一天我就找过钟表匠来看过了,挂钟没有问题。”

“我明白了,介意我去调查一下伊诺克的房间吗?”

“请便。”

呼,好歹是糊弄过去了。

走上二楼的时候,我偷偷地长出一口气,抹了抹头上的冷汗。

“有必要这么紧张吗?”

“你懂啥,搞砸了就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一封写给约瑟夫.斯坦格森的信,一个看起来才刚被用过不久的行李箱,除此之外,这个房间就没有任何足以吸引我注意的东西。

原因就是

太干净了。

被整整齐齐叠好的被子,洁净的书桌上,书与书被摆放得十分整齐,除去桌上那个好像是写到一半,还没有装入信封的信,这里没有任何线索。

“来迟一步,德雷伯家的仆人已经收拾过这个房间了,如果说这个房间能有什么破案用的线索,那也肯定被仆人给收拾得干干净净,除了这个。”

雷斯垂德看了看桌上的信纸,而后皱起了眉头。

“喂,华....福尔摩斯,这个是不是有点不妙?”

我凑过去一看,而后倒吸了一口凉气。

占据了整张信纸的,是一个与剧场中的血字如出一辙的赤红“A”字,信纸的背面,是用优美字体写着的“致尊敬的约瑟夫.斯坦格森”。

除了字母不同以外,这个血字的写法也和剧场中的血字一样地讲究,两边完美对称,如同书法作品般工整的赤红字母“A”,此时正无声地散发着不详的气息

在我和雷斯垂德脑海中,联想到的只有一件事。

这封信的收件人会是下一个受害者!

“喂喂,你,过来。”

顾不得礼节,雷斯垂德粗暴地拉过一个女仆,举起信件的背面。

“关于这个约瑟夫.斯坦格森,你知道多少?”

“我,我不是很懂啊....”

“哦拜托,有什么知道的就说!人命关天!”

“那个是少爷任命的私人秘书,怎么了?”

路过的管家代替被雷斯垂德的语气吓得瑟瑟发抖的女仆回答。

“他在哪?”

“哦,我想起来了,昨天早上少爷还让我把这封信送给约瑟夫先生呢。”

“所以说他在哪?”

“我想想,好像,他好像住在坎伯韦尔区的一间私人旅馆里。”

没有任何犹豫,得到了地址,我和雷斯垂德直接飞奔下楼。

无视掉身后斯蒂芬老头的“有查出什么东西吗”的问话,我直接和雷斯垂德坐上了马车。

“快,到坎伯韦尔区!”

“好的警官。”

“啊,还是冒失了,华生你有什么头绪吗,对那边的私人旅馆?”

“当时为了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可是花了不少功夫,私人旅馆的话,我记得坎伯韦尔区只有一个老太太和她女儿开的私人旅馆,似乎是叫夏蒂夫人,可以去那碰碰运气。”

“知道怎么走吗?”

“当然。”

马车一路驰骋,穿越伦敦已经开始变得喧嚣的街道,来到偏远的坎伯韦尔区。

“哦!警察!警察!上帝啊,我真是太幸运了。”

正当我准备指挥驾车的警官往夏蒂夫人的私人旅馆走的时候,一个衣衫凌乱的男人喘着粗气,向我们的马车跑了过来。

雷斯垂德命令驾车的警官停下马车,让这个男人得以和我们对话。

“哦!上帝,上帝保佑你们!”

男人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露出了安心的表情,不停地画着十字,像个虔诚的基督徒一样念叨着“赞美上帝”一类的话。

“额,请问怎么了?”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相信,先生们,但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正在被鬼魂追杀!”

他吞了口唾沫,用尚且还算清晰的语气说道。

“哈?”

“说具体点。”

“哦!看啊!快看啊!我的上帝!那毫无疑问就是鬼魂!求求你们,开枪!射死她!射死她!”

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朦胧的雾色中,从我这个角度只能依稀看到远处有一个穿着裙子的女人。

“冷静点先生,这里并没有什么鬼魂,那应该只是个普通女性。”

“不不,你不明白!你什么都不明白!那毫无疑问!就是鬼魂!”

好像是受了很大的刺激一般,这个刚刚还在赞美上帝的男人,此时开始语无伦次起来,并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猛瞪着我。

“把枪给我!”

“请冷静先生。”

“把枪给我!”

或许是看出我的身上并没有带枪,他转而向雷斯垂德如此咆哮。

“我很抱歉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英格兰的法律并不允许我借枪给一个语无伦次的疯子射击一个无辜的姑娘。”

随着时间的推移,远处的人影越来越近,伴随着“咯噔咯噔”的高跟鞋的声音,这个语无伦次的先生好像发了疯一样,想抢过雷斯垂德的配枪。

就在这时,他的瞳孔开始收缩,想要夺过雷斯垂德配枪的手硬生生地停在了半空,好像在忍受极大的痛苦一般,他开始浑身发抖,大大张开的嘴中却只能发出微弱的呻吟。

而后,这个先前还在朝我们怒吼,想要夺枪杀人的不知名男人,就这样倒在了地上,失去了呼吸。

清风吹拂,朝阳透过浓重的云彩,将光辉洒向大地,周围的景物开始变得清晰。

再向着男人所指的方向看去。

开始聚集起好事者的街道中,并没有方才,那个被他称作鬼魂的女性身影。

“啊,真是倒霉,怎么办?还要不要去找那个约瑟夫?”

一边问着,我一边将躺在地上,大概是死了的男人翻了个身,而后自嘲地笑了笑。

“看起来是不用了。”

在他白色衣服背后的是

与信件中一模一样的,尚在散发着鲜血腥味的字母“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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